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,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,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。其职责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、股东及董事的变动,亦需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、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及建议。
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以下不同的组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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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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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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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 提供香港商业地带通讯和营业地址 * 可供作为信纸、名片、通讯等商业用途 * 提供商务服务电话和传真的接听和接收 * 香港秘书代听电话,细心有礼,以国语、粤语、英语对话 # 因公用号码无法区分客户,无法转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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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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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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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 包括组合A,另加 * 代收政府、私人、商业及银行函件,并转寄收件人 * 代收250克以内的小邮包,并转寄客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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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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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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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 包括组合B,另加 * 提供专线电话(独立号码) * 专业秘书,以指定公司名称代听电话,细心有礼 * 即时通知客户通话内容 |
如欲了解更多关于香港公司商务秘书服务的资料,欢迎来电咨询,我们的专业顾问将为您免费解答。

